信息名称:通许县2017年第一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及“班班通”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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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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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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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10020-0801-2017-0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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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17-03-29 09: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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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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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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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2017年第一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及“班班通”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2017年第一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及“班班通”多媒体设备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7]006号;
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7]008号;
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7]009号;
2.2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2.3投资金额:约1464万元
2.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工程共划分14个标段:施工9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采购4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1标段:四所楼镇部分学校维修项目(1);
施工2标段:四所楼镇部分学校维修项目(2);
施工3标段:玉皇庙镇部分学校维修项目(1);
施工4标段:玉皇庙镇部分学校维修项目(2);
施工5标段:厉庄乡、城关镇部分学校维修项目;
施工6标段:邸阁乡、朱砂镇、长智镇、大岗李乡部分学校维修项目;
施工7标段:孙营乡、冯庄乡部分学校维修项目;
施工8标段:实验中学综合楼新建项目;
施工9标段:玉皇庙镇二中教学楼新建项目;
采购1标段:“班班通”多媒体设备--笔记本电脑采购(1);
采购2标段:“班班通”多媒体设备--笔记本电脑采购(2);
采购3标段:“班班通”多媒体设备--液晶智能电视;
采购4标段:“班班通”多媒体设备--推拉绿板;
监理标段:对本项目全过程的监理。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供货及安装期:
施工(1-7标段):30天
施工(8-9标段):150天
监理:同施工工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1-9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存在违法、失信等行为;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施工工作经验(以建筑或城建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且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2016年)以上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提供社保可查询方式);
(4)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以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网页版中标公示,完税证明);
(5)企业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审计报告;
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未存在违法、失信等行为;
(3)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4)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自2014年以来承担过类似监理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网页版中标公示,完税证明)。
采购标段(1-4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次主要设备的唯一授权及售服务承诺。
3.1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授权委托人,被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查询申请、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3.2、投标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等人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2016年)以上社保保险(加盖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5、施工标段:每个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3.6、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持以下证件报名:
施工标段(1-9标段),项目经理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身份证;
(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6)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审计报告;
监理标段: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复印件即可),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业绩,项目总监身份证;
采购标段(1-4标段):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
(3)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提供以上资料(除已要求的复印件外)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后退回。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通许县行政路中段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71-24973191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西北角广汇国贸A1202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