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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音响扩声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17-03-31 来源:河南教育招标网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音响扩声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名称: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音响扩声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信息索引:10020-0801-2017-00812
  生成日期:2017-03-31 10:51:39
信息类别:更正公告
发文文号:
 
内容概要:
  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就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音响扩声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7年03月2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经业主同意,对下列内容进行变更。
 
  一、项目名称: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音响扩声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32
 
  三、项目编号:HNXSD-2017-007
 
  四、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3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认定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
 
  3.4投标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近三年来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外省企业须具有进豫备案证,否则不予报名;
 
  3.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3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认定证书,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产品代理授权证书,并提供总代理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3.4具有良好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
 
  3.5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7年03月30日至2017年04月0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六、其他内容不变。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95-2935908
 
  代理机构: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95-3351977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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