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区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城区路灯提质改造工程招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区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城区路灯提质改造工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改委以靖招办核[2017] 29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为公开招商招标选择具有施工资质的投资人,工程不再另行招投标,建设资金由投资承建单位负责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区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城区路灯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靖州县城区内。 2.3 投资规模:城区主次干道路灯电源更新、永平北路等路段新建中华灯和建国西路等路段新建鼓楼灯、背街小巷、文峰塔路段等新建普通路灯、亮化工程等,估算总投资约3800万。 2.4 建设工期: 100 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夜景照明灯光安装、供配电、电缆敷设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或融资能力,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融资能力,近三年没有重大诉讼及违法记录,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 3.4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 拟任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机电或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6 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具备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以上人员的职称证或岗位资格证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的名称不一致或者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上无注册单位,则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做无效证件处理。 3.8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9投标人和承建商为同一单位,具有投资实力和资质,本项目不再另行组织工程招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开标后资格审查”执行。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 6.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投标报名前(2017年4月14日17:3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 6.1.2 投标保证金账户:户 名: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支行帐 号:1914 0117 0972 6688 813 6.2项目信用保证金 6.2.1本项目为招商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投资融资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能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实力。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的,须在报名前(2017年4月14日17:30时前)将项目信用保证金已转入信用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 6.2.2信用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6.2.3信用保证金账户:户 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靖州县支行 帐 号:1914 0117 0920 0051 551 7.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到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靖州县住建局五楼)提交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前须与招标人联系,获取项目基础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包括融资相关工作),并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在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均可对投标人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有不符合项目投资建设条件的,其报名可能被拒绝; 7.2投标人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 (1)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日期以电脑打印时间为准);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8)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原件; (9)银行开户许可证; (10)诚信承诺书; (11)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原件; (12)信用保证金进账凭证原件;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按规定执上述原件报名(以上资料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 7.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售价400元人民币一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领取地点:靖州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7.4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后至开标期间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压证管理,待开标后未中标的退还,中标单位压至工程竣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8.2 开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靖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87458487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刘先生电 话: 15774228693 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女士电 话: 1378750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