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4-11
项目名称:北京市市政市容宣传教育中心视频片拍摄制作项目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21214170220014
采购人:北京市市政市容宣传教育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3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9262640
采购品目:C0812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先生、聂女士;电话:010-53779915;传真:010-53779910
预算金额:52.01(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4-11 14: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4-18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5-03 09:30:00
开标时间:2017-05-03 09:3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5室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聂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电话:010-53779915;传真:010-53779910
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招标编号:ZTXY-2017-F1716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5)开标前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者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7-04-11 13: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