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人民法院机房升级、扩容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法院机房升级、扩容改造
二、采购项目编号:HCA(LB)2017039JXZ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人民法院机房升级、扩容改造。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肆拾叁万零柒佰陆拾伍元捌角玖分(¥430765.89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货物的合格供应商;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4 月 18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 4 月 20 日止(工作日),每日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来宾分部(地址: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潜在供应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接受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捌仟元整(¥8000.00元);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从竞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来宾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支行
银行账号:2108415009300112647,联系电话:0772-4280827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 4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来宾分部开标厅(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 4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截标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来宾分部(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金秀镇金贵园小区8-5-6-16楼
联系人:秦主任
联系电话:0772-6217008
2.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
邮 编:546100
联 系 人:陆国爱
联系电话:0772-4280871
3.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6215667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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