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江县义务教育学校采购智能录播系统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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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龙江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21日 11: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4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4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郝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82126963 | ||
采购单位 | 龙江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七道街正阳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焕之 0452-58311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叉口星光耀二期办公B座2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郝煦 0451-82126963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商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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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30分) |
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注:报价得分保留二位小数,从第三位开始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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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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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质(15分) |
1.供应商提供的录播管理平台获得2012年后国家信息中心出具的测试报告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电源控制箱获得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录播主机产品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得3分(以证书原件为准); 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单位的联系方式,以便证实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4.供应商所投多媒体教学机教学应用功能:同步授课、同步导学、课堂训练、校本资源、教师云盘、课后作业的提供截图,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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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性(12分) |
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整体性能、技术指标、功能、性能稳定性,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应提供以下截图:(加盖厂商公章) 1.录播主机具有录播(1.5分)、直播功能(1.5分),可远程管理(1.5分)和对课件进行编辑(1.5分)导播界面具有预监窗口(1.5分); 2.录播平台,具有资源搜索功能(1.5分)、支持无线触摸屏操作(1.5分)、和远程非线性编辑技术(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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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及承诺(5分) |
1.录播生产厂商在省内具备服务机构得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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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业绩 (5分) |
提供录播厂家2016年至今录播系统集成项目超过5套的成功案例,每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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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实施方案 (10分) |
有施方案,方案完善详细且合理可行、较好的得10-8分,良得7-5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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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保证方案(6分) |
有完善合理的交货保证方案得6分,方案一般得4分,方案较差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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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7分) |
有详细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得7-5分,方案一般得4-3分,方案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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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培训计划(7分) |
有完善合理的售后培训计划得7-5分,方案一般得4-3分,方案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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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规范性(3分) |
投标文件编制:根据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编制目录及页码、投标报价表与报价明细表的金额是否一致、报价明细表有无合计和计算差错、投标报价明细表有无漏项、所提供的复印件是否清晰、资料排放是否整齐、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有无缺篇少页等情况。由评标专家酌情给分,满分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