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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拱北地方税务局消防报警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4-21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拱北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拱北地方税务局消防报警设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7-172HW;采购计划编号:P-20170329-00050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拱北地方税务局消防报警设施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消防报警设施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叁佰捌拾玖元壹角玖分(¥295,389.19);

注:上述预算金额为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1日~4月28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仅对企业投标人作要求)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地点(可选)

1.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时间:无。

2.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地点:无。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2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5月12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拱北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李晓波                      联系电话:0756-8286703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夏湾港昌路405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龚志坚、0756-3361221(项目咨询)

邱会芳、0756-3361010(标书售卖) 

方欣、0756-3365756(保证金处理) 传真:0756-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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