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关于仙女湖公安分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询价采购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25日 10: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五、本次招标项目货物一包,包内不分包、每包价低者中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确保原厂正品。报价仅限于人民币,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送、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进口货物含关税)、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询价公告,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各投标方出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的商品,同时满足商品清单中的规格、型号及参数要求,任何假冒伪劣商品概由投标方负责,并按余采管办字[2003]4号文件处理。
七、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A4纸张,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应包括投标函、报价文件(用于唱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文件、商家售后服务书面承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等)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须清晰可辨),胶封成册入袋内密封,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未携带资质评审材料或资质文件不全者,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