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2017年消防\安保器材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2017年消防\安保器材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伊犁州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伊犁州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伊犁州分公司,(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满足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XJYD20170002064
项目概况:2017年消防、安保器材采购项目
1.2比选内容
服务地点:伊犁州移动公司第二生产楼、伊宁市营销中心、新源县、巩留县、昭苏县、
特克斯县、尼勒克县、伊宁县、霍城县、察布查尔县、霍尔果斯口岸
本次采购的内容、范围及数量要求:2017年度伊犁州移动公司第二生产楼、市分公司、新源县、巩留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伊宁县、霍城县(消防设施安装)、察布查尔县、霍尔果斯口岸,生产基地消防、安保器材维护更换。本次采购项目为框架合同,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预算金额:52万元,服务期二年
1.3标包划分:不划分
1.4保修期要求:自交货之日起12个月内,甲方有权就存在潜在缺陷的货物要求乙方进行调换。提供的消防、安保器材必须为检验合格产品。
1.5质量要求:服务效果达到甲方要求。
1.6比选范围:公开比选
1.7承包方式:总承包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
(4)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销售消防、安保器材及设备经营范围。
(6)报名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应答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各供应商在评审时应携带资质原件或近期公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专业资质证书)。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评审现场未携带资质原件或近期公证件的供应商取消其参与应答资格。
注:1.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仅审查营业执照。
3.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
3.1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3.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4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至 2017 年 5 月 2日 19 时 00 分。
3.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于2017 年 4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至 2017 年 5 月 2 日 19 时 00 分,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陆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陆账号后登陆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潜在供应商也可以在当日19:00-次日10:00登陆系统注册、报名,但采购人不负责在此时间段检查(注:采购人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贰佰元(¥200元 )人民币,(比选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账 号:991903098610801
行 号:308881029083
3.1.3供应商针对供应商回复邀请、报名、CA证书办理(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88号速8酒店301室,0991-2201100)、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电话:400-139-0123 邮箱:es-support@chinamobile.com)。详见系统首页(b2b.10086.cn)底部。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时间:每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30 时。
4.比选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比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17年 5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伊宁市辽宁路1200号移动公司四楼会议室 。
4.2电子比选文件的递交:电子比选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进行网上上传应答,应答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潜在供应商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4.2.1潜在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上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应答文件。
4.2.2当电子版和纸质版应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
4.2.3若出现电子版文件无法上传等应答异常时,应答人需及时与采购人联系,经查证若为系统原因造成的异常,(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比选现场应答人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否决其应答,并保留追究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4.2.4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比选正常时,比选、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4.2.5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比选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比选、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比选价格异常时,比选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比选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应答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公开比选,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报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内容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路223号泰琛大厦B区29楼A座。
邮编:830000
联系人:梁廷宇 庞晓华
电话: 13579919658 13009616591
传真:0991-2670188
电子邮件:446211212@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账 号:991903098610801
行 号:308881029083
7.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7.1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7.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7.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招应答。
8.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供应商报名通过后请将标书费打至比选公告中提供的账户,并发送打款电子凭证或截图(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代理编号及用途)到446211212@qq.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