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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张沙布)综合监控系统集成(网上报名)

2017-05-03 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张沙布)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基础{2013}3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30%,自筹70%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张沙布)综合监控系统集成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11318  万元。
2.4招标范围: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丁香公园—张沙布)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含1个控制中心、区间、21个车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2个主变电所等的完整综合监控系统。具体工作有:综合监控系统的设备及材料(含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测试设备)设计、工程实施协调、设计联络、样机制造、采购、制造、出厂检验、供货、运输(含二次搬运)、仓储、安装、线缆敷设、成品保护、测试试验、单机调试、系统调试、接口协调、与其他承包商的接口测试、综合联调、技术文件的提供和相应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出厂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配合消防检测、配合消防验收、政府专项验收、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试运营等阶段的所有配合工作、工程决算、培训及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修补缺陷等所有服务。 投标人负责在既有控制中心、新建控制中心、既有车站、新建车站、既有区间、新建区间施工,在既有线的任何操作均须满足既有线运营管理部门的要求,不得因本线施工、调试导致既有线发生故障。  
2.5工期要求:  2017    7    1  日开工至  2020    12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1278  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安装和服务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或设备监控系统开通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用户开通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待查。4. 投标人为本工程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住建部网站查询结果且与其有社会保险关系(提供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通过GB/T19001(IS0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GB/T24001(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0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6.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7.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2015年)不得连续出现财务亏损。    (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    3  日至  2017   年  5    1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万元;   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5    4  日至  2017     6    21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网上报名确认单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相关证件在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6    22    10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邮编:        邮 编:  110014  
联 系 人:  王嫣嫣      联 系 人:  于淼  
电 话:  (024)24082122-3823      电 话:   024-83961750-80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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