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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音视频宣传品摄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5-0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7-05-03

 

项目名称:中关村品牌推广和创新文化支持资金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61102170322090
采购人: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采购人地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

采购人联系方式:88827959
采购品目:C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8405028
预算金额:176.77948(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03 16:23: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10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5-25 09:30:00
开标时间:2017-05-25 09:3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为做好中关村示范区的品牌打造、形象宣传工作,持续反映中关村不断取得的重大创新创业成就,全面记录中关村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并在为各级电视媒体、视频媒体、其他新闻媒体及时提供丰富影像素材的同时,留存珍贵史料,特对如下工作项目进行招标:(一)继续开展影像宣传资料摄制与电视新闻服务工作;(二)继续开展中关村微信小视频的摄制工作;(三)开展中关村工作汇报宣传片更新摄制工作;(四)开展中关村2016版形象宣传片更新摄制工作。本次招标共一个包,如一个包中含有多个品目,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对一个包的部分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从事相关产业、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5.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3投标人的主创人员,应具有至少10年以上影视创作经验,过去一年内独立摄制完成至少6部且每部15分钟以上的故事类型(主题须积极进取)电影短片;5.4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5.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6 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项目联系人:丁鑫、薛艺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28
其它补充事宜: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05-03 17: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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