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招公字2017第28号
本招标项目市财政局消防管道改造项目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4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市财政局消防管道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府前大街122号;
工程规模:拆除并更换水喷淋系统钢管、喷头、报警装置、水流指示灯、消防水泵接合器,拆除并恢复石膏板吊顶、铝扣板吊顶等;
计划投资:98.56万元;
计划工期:约3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拆除并更换水喷淋系统钢管、喷头、报警装置、水流指示灯、消防水泵接合器,拆除并恢复石膏板吊顶、铝扣板吊顶等。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www.dyjs.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招 标 人:东营市财政局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22号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邮 编: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546-8331096 电 话:0546-776253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dyscgzx9@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