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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核新家园安防监控智能化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7-05-17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湘核新家园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2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湘核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安防监控智能化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核新家园安防监控智能化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时代阳光大道246号(仙岭路与时代阳光大道交汇处东南侧)。 2.3招标金额:本项目约300万。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光纤入户系统;2、楼宇可视对讲系统;3、停车场管理系统;4、公共广播系统;5、视频监控系统;6、室外管井系统;7、智能网计算机网络系统;8、智能网综合布线系统;9、周界防范系统;10、电子巡更设备;11、机房工程及UPS配电系统;12、人行道闸系统;13、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完成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内容(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为准)。以上内容所产生的人工、管理、财务等全部费用均含在投标总价中。 2.5交货时间: 60 日历天。招标人保留交货时间调整的权利,交货时间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交货时间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且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的市场设备价格波动风险。 2.6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7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2年,同时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三证或五证合一的有效); 3.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以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安防智能化系统小区项目供货经验【须提供合同,起算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的签订日期为准】; 3.3投标人如需外购主要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解码器、对讲主机、车牌识别摄像机、功放机、巡检器、报警主机网络设备;下同),投标人须获得主要设备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以上主要设备制造商对其他具体项目的授权无效,需加盖原厂商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4.1报名时间:从2017年 5 月 17 日起至2017年 5月 22 日止,每天9:3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4.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4.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业绩证明材料;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制造商提供主要设备为自有生产及提供售后服务的承诺书;代理商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2、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内容必须和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内容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5.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5.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5.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基本资格审查 6.1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14:30时,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屏幕。 6.2 基本资格审查人员到场要求:投标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6.3投标单位代表人携带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不予受理;如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携带不全、与报名时所递交的复印件不一致或所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等相关情况,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6.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5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陆 万元整;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以自身的名义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通过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全 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7319 0341 2410 902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2日16:30前,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为准); 7.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安防监控智能化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基本资格审查时的投标保证金如未退回则该保证金在投标时仍然有效。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于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8.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省湘核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联 系 人:罗先生 曹女士 电 话:0731-85135397、15616110868 传 真:0731-8513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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