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新乡市东兴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原湖监控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原湖监控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KF-2017-069
三、采购人:新乡市东兴实业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原湖监控,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项目采购预算:110万元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采购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本。
3、公告期:自
4、采购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xxggzy.cn/xxjyzx/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九、接受投标文件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6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十一、采购单位:新乡市东兴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73-7760109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单女士 联系电话:18903730709
十三、监督部门: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电话:0373-3686565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电话:0373-3686158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委电话:0373-3686269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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