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 委托,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2117年静海区迎全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技防建设项目第二包交通设施部分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2117年静海区迎全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技防建设项目第二包交通设施部分
2.采购项目编号:KD-CZ-GK-2017-051
3.首次公告日期:2017-05-17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按时完工,项目实施方案中:★施工平面布置应包含所有设备分布位置的全部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品名、点位、数量、型号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体现的其他数据及图文。此补充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未提供“施工平面布置图纸”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更正日期:2017-05-23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丽华
2.联系电话:022-68556688/18602629885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
3.采购人联系人:马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8869256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清华瑞景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855668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6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3752681888@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静海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20017408000052528044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或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和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 2017年静海区迎全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技防建设项目-交通设施部分 (项目编号:KD-CZ-GK-2017-05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2信号灯公开招标.docx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2117年静海区迎全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技防建设项目第二包交通设施部分(采购项目编号:KD-CZ-GK-2017-051)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