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5-25
项目名称:排污费-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低氮改造信息系统建设及行政处罚系统升级项目-北京市环保局低氮改造、街道和社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30208170407022
采购人:北京市环境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8475968
采购品目:C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348612
预算金额:116.64(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25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6-02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5 09:30:00
开标时间:2017-06-15 09:30:00
开标地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层303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按照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完成北京市环保局低氮改造、街道和社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管理系统建设。具体内容包括:对清洁能源改造信息进行汇集展示;实现基础信息管理;拓展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查询;对低氮改造、清洁能源改造任务从计划制订,到各地区任务执行过程及资金申请过程进行管理;提供短信及其他接口开发功能保证业务数据来源;并能够与北京市环保局现有“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填报系统升级改造及重点业务指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燃煤锅炉改造系统子系统”业务数据进行集成,在保证历史信息完整的前提下,使用地图直观展示进展变化;此外,要求能够实现移动端手机应用,提高办公的时效性和灵活性。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项目联系人:田艺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612
其它补充事宜: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05-25 14: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