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办的委托,对高新区扬尘监控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2017年5月 11 日至2017年5月17日,现邀请拟推荐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扬尘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2.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3.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单一2017-5
4.代理机构招标编号:GTLY-2017-021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预算金额:20万元
7.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8.服务期限:十天内完成项目内容
二、采购简介:
1. 采购内容:高新区扬尘视频监控平台的建设
2. 拟推荐供应商名称:河南建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请于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领取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邀请书复函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邀请书复函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递交邀请书复函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411室)。
3.采购文件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复函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016年12月以来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凭证或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本邀请书发出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2017年6月 12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谈判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411室)。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高新区创建办
联系人:魏先生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火炬大厦
电话:13849925521
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411室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379-80882819
邮 箱:hnynwl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