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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器材购置项目

2017-06-02 来源:山西晋城市人民政府

  河南建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器材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WGP2017-1002H

  二、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

  采购内容: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3.供货地点: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地点

  4.财政预算上限:

  财政预算上限: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捌仟元整(¥1118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涵盖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须在公告发布后有效期内)。

  (8)被相关政府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6 月 1 日?2017年 6 月 7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湛家村(月星广场B1-9001室)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需出具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开户许可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涵盖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须在公告发布后有效期内)。

  (7)该项目高压水带、A类泡沫灭火剂、6%AFFF泡沫灭火剂、6%FP泡沫灭火剂

  制造商授权书、检测报告和相关专利证明。

  注: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报名时需核验上述原件,并提供上述全部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审查资料仅作为投标人报名依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最终以评审委员会审查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7年 6 月 20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湛家村(月星广场B1-9001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地址:城区迎宾街411号

  联系电话:187356172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湛家村(月星广场B1-9001室)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56-383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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