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17—075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5国道(独山至华民段)路灯亮化工程已由开交〔 2017 〕2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化县公路管理段 (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省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hztb.net/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205国道(独山至华民段)路灯亮化工程1标段,主要内容为路灯亮化,包含管线预埋、路灯及变电站安装等。项目预算约300万元。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7月1日,计划工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资料费在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资料费的投标单位不予开标)。投标人可在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hztb.net )下载。招标人发布的澄清、修改、补遗书(若有)及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等资料也按期发布在上述网站,请各投标单位关注并及时获取,招标人不再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已获取该信息。
4.2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办妥席位费IC卡交纳凭证(席位费办理详情请咨询0570-6016838)。
4.3 各投标申请人2017 年6 月23 日15 时00 分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交纳方法:银行汇票由投标人从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市)级及以上支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开户行:开化县信用合作联社;帐号:201000015293517 ;开户单位: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6 月23 日15 时00 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14 时00 分至15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hztb.net )交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化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开化县江滨中路6号
联 系 人:胡 工
电 话:13567023008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24000
联 系 人:应 工
电 话:0570-3019938
传 真:0570-3019238
开化县公路管理段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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