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教学触控一体机、办公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的委托,对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教学触控一体机、办公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CCG2017-05109
2.2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2 |
台 |
|
2 |
复印机 |
1 |
台 |
3 |
速印机 |
1 |
台 |
4 |
移动硬盘 |
3 |
个 |
5 |
胶装机 |
1 |
台 |
6 |
切纸机 |
1 |
台 |
7 |
数码相机 |
1 |
套 |
8 |
录像机 |
1 |
套 |
9 |
2 |
套 |
|
10 |
|
||
1 |
交互大屏一体机 |
7 |
套 |
2 |
壁挂高清展台 |
||
3 |
组合黑板 |
||
11 |
|
||
1 |
教师办公电脑(一体机) |
33 |
台 |
2.3 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日(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本项目无预付款, 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20%,剩余的余款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完。
2.5 采购预算:57815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3.2 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具备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有完成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5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3项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注: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
4.6注册资本在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
4.7须提交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8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为1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3个以上(采购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原件);
4.9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 6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北京时间),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前台(秀苑路1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秀苑路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秀苑路1号)。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
联 系 人:徐思春
电 话:1352971313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开发区彝人外滩如意港D3
联 系 人:沈碎银
电 话:18987817006
日期: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