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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监管中心配套工程项目安防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06 来源:湖南湘潭政府采购网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韶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韶山市监管中心配套工程项目安防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韶山市监管中心配套工程项目安防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单位:韶山市公安局

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172-1

采购项目编号:XTSSLW201702-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3828776.00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韶山市监管中心配套工程项目安防监控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二次)

1

3828776.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保密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安防监控)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湖南省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765日起至20176 9日止,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88号建鑫国际社区铭逸酒店十楼)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或查询证明(限外省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上半年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用,原件及复印件不齐者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截止时间:20176261000

开标时间:20176 261000

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山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地址:韶山市清溪镇枣园路14号(韶山市国土局旁地籍档案馆)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韶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3975283746

代理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话:13507322028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88号,建鑫国际社区铭逸酒店十楼

电子邮件:154952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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