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弱电系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弱电系统工程
2.2建设地点:义县东二街西侧,公安局北侧。
2.3建设规模:疾控中心主楼为地上5层,面积约为3750m2,疾控附属楼为地上二层,面积为570.76m2。(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调整具体开竣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相同相应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2782313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286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