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区中心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经开区中心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经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浏经计【2016】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招标人为 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浏阳经开区中心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浏阳经开区北园片区,北盛大道与北辰西路交汇处的东南角。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16144.56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楼1栋4层,仓库1栋2层,门卫室1间1层,训练塔1座10层,总建筑面积约86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10个月(300日历天),具体进场以甲方出具的监理进场通知单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不另行计取费用)。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标准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已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中发布企业基本情况; 3.2 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且无在监(或仅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和在建工程,且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除总监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外)和在建项目; 3.4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监理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监(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监(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 ,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 06月 09 日~2017年 06 月 30 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gov.cn)“工程招标”—“招标答疑”栏目上以“浏阳经开区中心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予以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06 月 30 日09时00分,地点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letz.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http://ztb.liuyang.gov.cn/)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开区招标审查中心,电话:0731-8328052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1.联系方式招标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09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31-83666612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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