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博物馆委托,代理朝阳博物馆安防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工作,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朝阳博物馆安防维修(改造)工程
1.2、招标单位:朝阳博物馆
1.3、建设地点: 新华路南塔广场
1.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工期要求: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31日(20天)
1.7、质量标准:合格
1.8、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施工一级资质,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
2.2具有类似本招标项目规模的文博安防工程一个(含)以上业绩。
2.3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
2.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6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等要求
3.1、报名要求:
3.1.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见本招标公告3.2条款)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投标报名,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须先到招标人处投标报名并签订保密协议,然后到招标代理公司投标报名,招标代理公司向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3.2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如下:
3.2.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1年)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报告并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书;项目部所有成员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1年)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文件的项目部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时的项目部成员一致;
3.2.3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3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时);
3.4投标报名地点: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3.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时)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在招标文件;
3.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人民币0.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3.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9时30分,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4.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博物馆
地 址: 新华路南塔广场
联系人: 刘旭
电 话:13304219570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联系人:张雨晗
电话:0421-2804868 15566639352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