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珲春市第八小学、英才学校新建教学楼弱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珲春市第八小学、英才学校新建教学楼弱电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048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琦、许杨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50785-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
联系方式:于鹏 155680781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琦、许杨 0431-81150785-800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珲春市第八小学、英才学校新建教学楼弱电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0485/9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万元)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一 |
安防设备、广播设备、网络设备采购 (详见技术参数) |
80.5 |
合同订立后30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
货到验收合格当年付40%,一年后确认质量无误后再付30%,余款3年内付清。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吉财采购[2008]3号文件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合法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信息系统集成肆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资信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售后服务承诺函,报修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维修(限市内、市外2小时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06月15日—2017年06月21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7年06月15日—2017年06月21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500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6万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珲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联系人:于鹏
电话:15568078197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闫琦、许杨
电话:0431-81150785-8003
2017年06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吉财采购[2008]3号文件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合法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信息系统集成肆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资信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售后服务承诺函,报修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维修(限市内、市外2小时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06月15日—2017年06月21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9、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0、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1、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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