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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服务谈判公告

2017-06-16 来源:山西省政府采购

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服务谈判公告

    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2016-070-J023C-3

    二、项目名称: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服务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

    2、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17年6月16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止(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对外办公时间)

  1. 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3、谈判文件领取方式:将《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以电子版(word形式)发至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地址(邮箱地址:yqcgzx_wj@126.com),工作人员确认后,即可发送谈判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4、特别提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各供应商发出《登记表》的邮件时间为准。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7月12日上午09:00时

    2、谈判地点: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八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

    地址:阳泉市南庄路北胜巷2号

    联系人:牛轶群联系电话:0353-3039161

    集采机构: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16号

    项目联系人:朱桂艳电话及传真:0353-6669037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

2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合同价款50%,剩余50%款项于合同到期日之前付清。

3

响应性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4

工作周期

签订合同后一年

5

特定要求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报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质后审原则,资质审查以谈判小组审查结果为准。谈判时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资格审查的所有内容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正本须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正本须提供原件)

3、★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资质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谈判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谈判时间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备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报价人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

6、★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7、★报价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五部分)

8、★按照本表“特定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9、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单独密封提交,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第3、8项需提供资质原件备查、无需装订,审查完后退还供应商)。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件正面应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共一正三副)

7

报价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谈判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谈判函(在谈判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谈判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无效);

2、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3、★报价人资格声明;

4、★报价一览表;

5、★服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6、★详细的服务大纲(包含服务内容及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费用的计取;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内容);

7、★主要投入服务人员及设备明细表;

8、★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9、详细的服务实施细则;

8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9

本次谈判除收取成交供应商的公证费用外,不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注:本表内容与报价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采购需求表

    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运营设备点

数量

招标需求

1

阳泉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设施运营社会化服务

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设施,其点位分布于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第二、三热电厂、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铝分公司、阳泉市污水处理厂、平定中玮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山西盂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及狮脑山城市高空视频点位共计10个监控源,其中现场每个监控源包含视频摄像头、云台、视频编码器。

10套

1.中标后的运营机构在阳泉市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的办公设施、业务熟练且稳定的运维人员至少2名,专业的运维车辆(不少于1辆)。2.每十五天对视频监控现场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图像质量、设备清洁度等;电路系统是否稳定,通信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等;做好相应的巡检、维护、标定等记录,并存档。3.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主要针对以下几方面(1)供电设施:狮脑山城市高空视频电费由采购人负担,其余9个点位的电费由所属企业负担。(2)硬件设施:视频摄像头、云台、视频编码器、视频解码器、PC客户端、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视频存储器、视频专线传输设备等相关硬件设备故障的排除,硬件损坏的所有维修更换费用由中标商承担。(3)数据传输专线费共11条:监控源到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视频数据通讯专线10条,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视频数据上传到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的视频数据通讯专线1条,视频专线具备双路由功能。(4)视频监控相关软件:由中标商维护,并保证数据及时上传、调用和存储。4.中标后的运营机构必须具备完善的维护管理体制,具备规范的故障处理流程,提供24小时客户热线服务,7*24小时受理故障申告,维护人员需在10分钟内给予响应,3小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故障处理时限市区不超过4小时,县区不超过6小时。5.建立完善的运维人员内部考核制度及运维技术档案管理制度。6.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

 
 

    本招标项目性质为政府购买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设施运营社会化服务。通过竞争性谈判选定我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机构,负责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设施现场运行维护工作。运营考核参照《阳泉市市级非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营费考核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一)运营范围基本情况

    1、招标范围:国内具备竞标条件的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机构均可报名。

    2、运营范围:

    (1)现场端视频监控系统: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设施,其点位分布于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第二、三热电厂、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铝分公司、阳泉市污水处理厂、平定中玮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山西盂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及狮脑山城市高空视频点位共计10个监控源,其中现场每个监控源包含视频摄像头、云台、视频编码器。

    (2)供电设施:狮脑山城市高空视频电费由采购人负担,其余9个点位的电费由所属企业负担。

    (3)硬件设施:视频摄像头、云台、视频编码器、视频解码器、PC客户端、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视频存储器、视频专线传输设备等相关硬件设备故障的排除,硬件损坏的所有维修更换费用由中标商承担。

    (4)数据传输专线费共11条:监控源到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视频数据通讯专线10条,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视频数据上传到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的视频数据通讯专线1条,视频专线具备双路由功能。

    (5)视频监控相关软件:由中标商维护,并保证数据及时上传、调用和存储。

    3、运营期限:本轮招标运营期限为一年,以运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起始日期。

    (二)运营责任与义务

    1、中标后的运营机构在阳泉市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的办公设施、业务熟练且稳定的运维人员至少2名,专业的运维车辆(不少于1辆),同时提供维护人员联系方式和车辆信息、以及相关证明。

    中标后的运营机构必须具备完善的维护管理体制,具备规范的故障处理流程,提供24小时客户热线服务,7*24小时受理故障申告,维护人员需在10分钟内给予响应,3小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故障处理时限市区不超过4小时,县区不超过6小时。

    2、中标后的运营机构必须保证能稳定承接业务运营,确保现有监控业务不会因为招标前后衔接问题造成监控业务中断。

    3、每十五天对视频监控现场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图像质量、设备清洁度等;电路系统是否稳定,通信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等;做好相应的巡检、维护、标定等记录,并存档。

    4、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主要针对以下几方面

    (1)每次巡检对监控设备进行除尘维护;

    (2)由于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故障;

    (3)设备经长期使用,元件自然老化导致的损坏故障;

    (5)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电压、电流的不稳定,导致的设备损坏故障;

    (6)由于线路受损导致的信号传输故障;

    (7)由于施工质量或未采取防雷措施等造成的施工质量故障等。

    5、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对监控中心的故障报告进行响应,做到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48小时内完成处理。

    6、建立完善的运维人员内部考核制度及运维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运营费用及支付方式

    1、运营费用

    本次招标总预算为13万元,投标人对10套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设施的报价不得高于总预算。为便于考核运营绩效,将对每套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据实结算。

    (四)投标方资质及运营方案提交要求

    1、方案提交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专业化运营方案。专业化运营方案投标人自定格式书写,须包含附表2内容:

    附表2运营方案基本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详细说明

1

服务设施

在阳泉市设独立的办公、维修场地,有相关分析、测试、调试设备,配置足够的工程服务车辆

2

运行维护方案

运行目标、运行职责、日常维护、系统检修(包括响应时间)、档案管理和考核方案等方面满足招标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样表

3

对污染源视频监控设施运营的理论与实践阐述

不限于运营操作技能、维修技能、保养技能

 
 

    (2)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价格应包含:现场端视频监控系统、供电设施、机房硬件设施、数据传输专线等相关硬件设备巡检、保养、维修、更换易损件、定期校验,人员工资、运营装备折旧、交通等费用以及视频监控相关软件数据的上传、调用和存储。以下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

    ①视频监控系统涉及硬件的维修费(包含配件损坏后的更换);

    ②耗材;

    ③车辆交通费;

    ④人工费;

    ⑤管理费;

    ⑥专线费;

    ⑦软件维护费;

    ⑧其他费用。

    (3)投标人应阐述在系统运行期满后如未签订后续运行维护服务合同时的系统移交计划,这些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资料、运行维护记录、设备档案等。

    (4)在满足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外,可提供其他投标人自行描述的服务承诺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承诺的其他服务承诺。包括质量保证承诺、运营机构、人员设置及故障响应时间承诺等(见附表4、附表5)。

    附表4人员设置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职称

在本项目中的具体工作

               
 
 

    附表5项目运营机构、装备配备情况表

序号

类型

单位

说明

响应时间

备注

 

1

运营机构

     

2

交通车辆

   

3

其他

     
 
 

    (五)相关附件

    附件1:运营技术规范与要求

    1、(1)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主要针对以下几方面

    ①每次巡检对监控设备进行除尘维护;

    ②由于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故障;

    ③设备经长期使用,元件自然老化导致的损坏故障;

    ④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电压、电流的不稳定,导致的设备损坏故障;

    ⑤由于线路受损导致的信号传输故障;

    ⑥由于施工质量或未采取防雷措施等造成的施工质量故障等。

    2、《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实施细则》第七条

    视频监控设施日常巡检和维护:

    每十五天对视频监控现场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图像质量、设备清洁度等;电路系统是否稳定,通信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等。

    做好相应的巡检、维护、标定等记录,并存档。

    3、需遵照执行的其他技术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办〔2008〕6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数据输出、采集、传输技术要求》(晋环函[2007]791号)

    《山西省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调试技术规定》(晋环发[2008]33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晋环发[2009]43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晋环发[2009]49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实施细则》(晋环发[2009]187号)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谈判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办公)

 
 

邮箱地址

 

备注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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