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台智能机顶盒供货资格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X15170117WTCZ-01 发布日期:2017-6-16 开标时间: 2017-7-10 共阅读:10次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5170117WTCZ-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台智能机顶盒供货资格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300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
2. 投标人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本项目预算为300万,服务期为3年,预算使用完毕或服务期满,本项目结束。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方实际发生供货量而定。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3.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备查);
4. 投标人若非设备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设备(机顶盒)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投标授权书(需提供原件);
5.机顶盒厂家具备5年以上的数字电视机顶盒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经验(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7月9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备查)。
4)投标人若非设备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设备(机顶盒)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投标授权书(需提供原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需出具书面声明)。
6)机顶盒厂家具备5年以上的数字电视机顶盒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经验(附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包组(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7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十四: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明月路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801040011101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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