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音视频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音视频记录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尧政采询2017-C013
三、采购项目最高控制价:420000元整
四、项目内容:
1、本项目共1包,供应商所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明细 |
单位 |
数量 |
1 |
执法记录仪 |
外壳防护等级:符合GB4208-2008中IP68要求 |
台 |
37 |
2 |
台式电脑 |
CPU主频3.0GHZ/三级缓存6M/核心数四核/4GDDR4/SATA/1000G(7200转) |
台 |
14 |
3 |
台式电脑 |
CPU频率3.5GHz最高睿频3900MHz总线规格DMI8GT |
台 |
4 |
4 |
笔记本电脑 |
CPU主频2.7GHz/最高睿频3.1Ghz/4GB/1000GB/15.6"TL(1366x768)/DVDRW |
台 |
8 |
5 |
笔记本电脑 |
CPU主频3.0GHz/三级缓存3MB核心架构KabyLake核心/线程数双核心/四线程 |
台 |
1 |
…… |
详见询价文件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得具体要求,以本次询价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
交货地点: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五、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询价文件领取相关信息:
1、领取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6日,北京时间:09:00-12:00,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尧都区财政局4楼405办公室)
3、联系电话:0357--2086279
七、领取询价文件须携带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6、执法音视频记录仪,需提供设备原厂商出具的经厂商法人代表签字的项目授权书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函;
7、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需提供制造厂家经销代理授权文件;
8、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含报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后);
9、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以上全部资料未特别标注的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八、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尧都区集中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尧都区财政局一楼)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327570815
集中采购机构: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孙先生
电话:0357—2086279
十、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十一、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