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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园消防维修改造工程

2017-06-22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代码:04212017150131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园消防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园消防维修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龙城区竹林路五段356号

2.3招标范围:学生食堂改造工程;消防管道工程;艺术馆改造工程;新建消防水池工程。 

2.4工期要求:2017年7月20日开工至 2017年8月19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

2.5质 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A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可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 年6月2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4.2投标报名要求:

4.2.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项目班子的项目经理须本人持身份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报告(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项目部成员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到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总务科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1份投标报名、1份购买招标文件。)

4.3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7 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现场踏勘

6.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持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于2017年6月27日9:00前到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门前集合,9:00-10:00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答疑并领取现场踏勘确认函,同时与建设单位签订责任状,愈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无现场踏勘确认函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7 月13日9时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

联系人:付国印

 话:0421-3932001

招标人地址:龙城区竹林路五段356号

 

招标代理: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人:张雨晗

联系电话:0421-2804868 15566639352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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