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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村道)施工招标公告

2017-06-22 来源:浙江庆元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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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153835_2017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村道)施工招标文件.do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村道)(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丽水市公路管理局文件(丽公路基[2017]156号)《丽水市公路管理局关于2017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村道)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金来源为省补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2017年庆元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村道)位于庆元县境内,实施里程21.878km,共涉及县道、村道7,包括黄田镇垟垄至朱黄(X440331126)、荷地镇垟边至塘尾(C059331126)、淤上乡苍岱至黄泥弄(C122331126)、张村乡张村至吴坑(C137331126)、吴坑至上吴坑(C215331126)、松源镇庆元林场至鲤鱼岙(C253331126)、左溪镇田坑桥至半坑(C209331126)的护栏增设(含警示墩加固、桥梁护栏、轮廓标)和局部路基修复等。

本项目钢质波形梁护栏是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浙江省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设置指南》及各路线的实际情况,各公路全线高堤及沿溪路段分别设置C级路侧钢质波形梁护栏。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以上县道、村道的护栏增设(含警示墩加固、桥梁护栏、轮廓标)、路基修复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为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7622(北京时间下同)起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份,投标人在购买施工图纸时一并缴纳。

4.2投标人购买施工图纸请在2017623 日至2017 629日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小区26104室)不记名购买,每天购买时间为上午900-1200分,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份施工图纸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购买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的凭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联系人:何淑亚 联系电话:0578-2789773  手机13884357820

4.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及银行汇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

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1000015435743

4.4交易席位费320,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人可以将席位费与投标保证金一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7141530,投标人应于当日15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庆元县城东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向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席位费,否则,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唱标

    5.3招标人定于2017 714 15 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松源街8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104

 编: 323800                          邮编: 323000

联系人:郭飞龙                                           联系人:何淑亚

  话:0578-61228086050563            电话:0578-278977313884357820

 真:0578- 6122130                             传真:0578-2789773    

 

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2017年6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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