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消防装备器材采购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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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牟平区大队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5日 19: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牟平区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包含消防头盔、抢险救援头盔、充气泵(300升)、多功能水枪、移动排烟机、防爆手台、移动式消防炮及无齿锯】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证明);
3.具有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开具);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