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椒县国税局机关大楼弱电改造(二次)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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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安徽省全椒县国家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6日 09: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6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全椒县国家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殷光翠 | ||
代理机构名称 |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关于“全椒县国税局机关大楼弱电改造(二次)”延迟开标的通知
项目编号:czcg20170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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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全椒县国税局机关大楼弱电改造(二次)”开标时间延期如下:
1、本项目原定于2017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8楼)公开招标,现延期至2017年7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8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同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毕。
2、本项目原交易文件P16页“资信证明文件”中: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2014年至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现调整为“2014年至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原件扫描)”
3、将原交易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性审查:3.1评审细则修改为:
3.1评审细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有效(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
是否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企业信息库中备案且审核通过并在网上报名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必须具备是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原件扫描,检验电子标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是安全防范技术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原件扫描,检验电子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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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
3.3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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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延期内容与原交易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延期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交易文件,特此说明。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新上传的澄清答疑模块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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