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受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的委托,就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三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业主自用
四、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工期及最高限价
子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工期 |
最高限价 |
1 |
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三期采购项目 |
一批 |
网络激光球:200万8寸激光等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系统建设,投入运行 |
163.00万元人民币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开标结束后,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中任意一个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20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账 号:81014101302093045
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翁会计 徐会计 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十、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一、采 购 人: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574-87419962
十二、采购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张嘉城、梁慧强、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6182、87425569 、87425583
传 真:0574-87425373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税总发【2017】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