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所需的社会工作宣传片、社工故事微电影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1243-456OTC1713506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社会工作宣传片、社工故事微电影项目采购
3、招标内容:社会工作宣传片、社工故事微电影项目采购 数量:一项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6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7年7月6日17:00 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10:00(星期三)(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影视制作的经营范围,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2013年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基本信息以及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5月开始起)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提供2013年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基本信息以及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晓慎 吴丹余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8124828297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