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2017-HCGK-383-海沧区重大安保视频监控及信息化系统项目作出如下通知:
1、根据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结果,本项目合同包A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叁仟捌佰柒拾壹万柒仟玖佰元整(¥38717900元);合同包B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陆仟零捌万捌仟壹佰元整(¥60088100元),合同包A及合同包B各分项控制价详见附件清单(投标人必须按照附件清单用海迈格式进行投标报价,另光纤租赁费用单独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内),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控制价或各分项报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135页第四项第1点中的“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更改为“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工程量根据现场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及竣工图进行结算”。
3、中标人在结算时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移交清单。
4、招标文件第138页的付款方式更改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其余部分按实结算,待完成重大安保工作并通过系统终验,同时送财政审核所进行结算审核,审核后支付至审核结算总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的十五天内无息付清”。
5、推迟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07月17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霞阳南路9号新阳大厦14层(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地点: [2017年07月17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霞阳南路9号新阳大厦14层(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6581288,传真:0592-6588966。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30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厦门华沧-关于2017-HCGK-383-海沧区重大安保视频监控及信息化系统项目的补充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