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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0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7-07-04

  项目名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号:0686-1741B114227Z

  采购人: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59559138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005503

  预算金额:481.86(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7-04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7-11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9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2017年7月4 日至2017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每套人民币5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5 09:00:00

  开标时间:2017-07-25 09:00:00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05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含电子物证实验室相关设备及系统的采购、集成,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在采购人使用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案件技术问题时,提供技术支持等;设备清单请下载附件:招标公告原文。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据财库[2016]125号)。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项目联系人:曾昕、黄琳

  项目联系电话:010-65005503

  其它补充事宜: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以上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留存;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无须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4、标书款如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携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增值税开票信息。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7-07-04 14:19:57

  U02017070470945965715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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