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纪念馆展厅灯光设计及灯具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X16500117WTCZ 发布日期:2017-7-6 开标时间: 2017-7-27 共阅读:19次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 辛亥革命纪念馆 的委托,对辛亥革命纪念馆展厅灯光设计及灯具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6500117WTCZ
二、采购项目名称:辛亥革命纪念馆展厅灯光设计及灯具购置项目
三、采购预算:250.10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
注:如投标报价低于预算金额的80%,则须提供有效的成本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3.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及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须为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非制造商的须出具生产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及相关能力;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26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注册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及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原件核查);
4)投标人须为采购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非制造商的须出具生产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包组(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十四: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明月路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801040011101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7月6日
|
相关链接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