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7-12
项目名称: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景观照明提升--步道灯照明提升(西三环-东三环)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景观照明提升--步道灯照明提升(西三环-东三环)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21222170612035
采购人: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7162611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311379257
预算金额:61.54(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7-12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7-18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时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若提供的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8-01 09:00:00
开标时间:2017-08-01 09:0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室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项目范围:本项目为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景观照明提升--步道灯照明提升(西三环-东三环),本项目分成二段路:建国门-东三环国贸桥、西三环新兴桥-复兴门,主要工作为新立3.5米步道灯、敷设G100毫米钢管,敷设ZRYJV4*35平方毫米电缆、新做955预制工井、拆除步道灯、电缆和工井,拆沥青路面,破除方砖路面,清除草皮。简要技术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J120-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升降式高杆灯照明装置技术条件》(JT/T312-1996)、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道路照明施工及验收规范》(2001)等相关法规、标准、规程。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时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廉洁准入证明原件(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三个主体); (5)投标时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樊静
项目联系电话:18311379257
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07-12 0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