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岳阳市王家河大咀堤生态智能停车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7〕55号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并经监管部门核准招标,招标人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市王家河大咀堤生态智能停车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位置: 湖南省岳阳市王家河大咀堤西南角。 2.3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2.4 建设规模: 岳阳市王家河大咀堤生态智能停车场位于咀前路与大咀堤路交汇处东南角,该项目地处王家河沿河风光带内。该项目地块用途为停车场及健身广场,项目用地由南向北逐步展开。项目用地南北长约137米,项目用地南侧最狭窄处东西宽约22米、用地北侧东西宽约60米,规划总用地面积:4335.75 �O,净用地面积3977.75平方米。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900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约4659�O。 2.5招标范围:岳阳市王家河大咀堤生态智能停车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一个两层地下机械停车场及一栋两层茶室(其中:地下机械停车场出地面附带一个机械停车库机房;停车位数量:地下144辆,地上42辆,共计186辆)的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计划工期:14个月。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土建工程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机械式停车设备质保期为二年,其他设备按生产厂家质保期提供质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拟投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3.2投标人资质”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3.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其中有一方必须为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 3.3.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近三年(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6个月)具有一个类似项目(指由拟任本项目的牵头人牵头签订的合同金额在23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EPC项目)业绩;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3.4拟承担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即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5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且均无在建工程,省外施工企业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并审查),省内施工企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网上查询。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建监督〔2017〕76号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8月7日上午12:00时前(含)(北京时间)(以到账为准),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8882193) 5.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 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自主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以不署名方式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8日9:00时,地点为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岳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0.其它要求: 10.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0.2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 系 人:甘先生电 话:187730021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1103室联 系 人:刘庆九电 话:0730-8966899 邮 箱:14136421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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