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冶金技师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名称: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招标编号:GXTC-1742082
3、资金来源:自筹。
4、建设地点:本溪市。
5、招标范围: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消防水部分包括:消防管道、消防水泵、室内消火栓、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喷头及阀门零部件组成。其中消防管道采用镀锌管道DN25~250,总计约2667米。
消防电部分包括:消防含报警主机设备、监控含摄像头、解码器、视频分配器、硬盘录像机、UPS电源及监控穿线,其中消防预埋管采用镀锌钢管SC15~50和塑料管PC20,总计约1270米。穿线约3240米,监控预埋管采用镀锌钢管SC20和塑料管PC32总计约305米,监控线约520米。
6、施工工期:
7、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9、投标保证金:1.5万元(电汇)。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11、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2.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冶金技师学院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联系人: 徐光
联系电话:024-47139086\1804144803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刘健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5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