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大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就大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所需电子类办公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大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电子类办公设备采购
二、采购编号:DZC2017—11—TP07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一包:电脑5台,复印机1台,激光打印机3台,数码相机1台、数码摄像机1台,空调1台、资料柜2个(具体明细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预算70950元。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配送、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的要求等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标的物生产或销售的专业厂家、公司或其他组织,并有条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能够证明其信用和履约能力的书面材料,以及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领取谈判文件相关信息:
1、领取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8日止(北京时间8: 30-11: 30, 15: 00-17: 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大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大同县城南街15号财政大楼一层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须出示要求提供的各项资质原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5日上午8: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同县财政局正楼一层评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大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单位地址:大同县城大众里3号
联系人:吴 飞 联系电话:0352—8012023
2、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大同县城南街15号财政大楼一层
联系人:赵建华 联系电话:0352—8609628
邮政编码:03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