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交通警察局电视电话系统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7月14日
公告期限: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就“宁波市公安交通警察局电视电话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ITC-20173452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交通警察局电视电话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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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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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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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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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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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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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电话系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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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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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警局计划建设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包括局机关二楼主会场和7楼会议室、及江北、鄞州、海曙、城高、车管所五个分会场。并把原鄞州11个中队的科达标清�K端接入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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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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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5.2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标书售价为每份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我公司采购文件全部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选择到我公司现场购买、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如需网上或微信购买,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2.2、标书购买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
联系电话:0574-87128864;传真:0574-87642508。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8月4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 系 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0574-81981097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邮 编:315020
电 话:0574-87128864
传 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联 系 人:陈若水 严锋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九、本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nbbidding.com)及相关权威网站上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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