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桥梁施工监控
标段二(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4]3561号文件和粤发改交通函[2015]28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检测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清远市。
2.2项目概况:
北江航道整治工程共整治航道258km,其中韶关至乌石段航道约41km,按内河Ⅲ级、通航1000吨级船舶标准进行扩能升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船闸工程和配套工程等;乌石至三水河口段航道约217km,工程按内河Ⅲ级、通航1000吨级船舶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船闸工程、交叉工程、桥梁防撞加固工程、航标工程及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等六部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二:白石窑枢纽一、二线船闸工程、濛浬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孟洲坝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及桥梁防撞加固工程检测服务。主要对白石窑枢纽、濛浬枢纽、孟洲坝枢纽的多个新建船闸的桩基、船闸主体水工建筑、引航道及导航建筑物、(闸门、阀门)安装工程实体、原材料等,以及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的全线范围内十四座桥梁防撞加固工程进行旧桥检测及施工监测,确保工程项目按规范、安全地实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书。
3.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且合法有效,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
3.2投标人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等级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3.4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及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3.5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桥梁施工监控或荷载试验业绩,及一项枢纽工程或水运工程检测业绩;以上两项业绩中,至少有一项业绩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
3.6项目负责人(报名后不得更换):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及水运结构专业)。
3.7技术负责人(报名后不得更换):具有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及水运结构专业)。
3.8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表中的“净利润”为盈利。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1与招标人、所投标段对应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凡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1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投标人不予报名。IC卡的办理方法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同时委派法定代表人本人、项目负责人本人、技术负责人本人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00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持: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本公告第3条“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原件核对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将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套,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使用)原件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辅助资料共一千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等媒体上发布。如有修改或补充或各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为准。
7.其他
7.1 投标人委派的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能参加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
7.2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3 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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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1号楼第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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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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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63-3282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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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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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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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黄工、何工、邓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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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37860562\37860558\37860556 |
传真:020-87768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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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