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建筑智能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建筑智能化项目的批复 双区发改发【2017】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建筑智能化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境内
2.2投资额:1232.69万元
2.3招标范围:建筑智能化项目
2.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4工期要求:2017年8月 22日至 2017年12月15日(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月 18日至 2017 年 7月 2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2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报名前资格审查,合格后凭确认函及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 年7月 24日16:00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8.4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7月 25日至 2017 年7月31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14日9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 系 人:姜坤
电 话:0427-26837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汽配城院内
联 系 人: 荣万丽
电 话: 0427-3409222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