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部滨海大道西延伸线工程-智能监控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部滨海大道西延伸线工程立项的批复、关于南部滨海大道西延伸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高发改批【2015】20号、大高发改批【2015】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监控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高新园区凌水湾及河口区域
2.2工程规模:南部滨海大道西延伸线工程起点为七贤东路箱涵【地面道路桩号(LK6+968.944,RK6+960.378)】,包括连接道路、七贤岭隧道、河口湾大桥,终点旅顺南路(DK0+000,EK0+948.042)、聚贤路(ZK10+703.21)。
2.3合同估算价为800万元
2.4招标范围: 高清监控系统、卡口系统、区间测速系统 、微波交通流量采集系统、可变限速标志系统、可变式隧道指示系统、交通诱导系统、气象监测系统、网络传输系统、中心存储系统、信号灯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2.5工期要求:2017年8月21日开工至2017年9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 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行为记录。3、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能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注:(1)报名时,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报名。(2)外埠企业在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后,应到辽宁省建设厅招标处办理IC卡激活。(3)开标时项目经理须在《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IC卡刷卡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4)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人基本开户行电汇、网银(不接受其他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账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须在开标前到招标文件上规定的地点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将收据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9时0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大连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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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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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35号盛世大厦1502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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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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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玉淼、李小康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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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411-82706557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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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11-82717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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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