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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广播电视中心6讯道EFP制作设备系统及灯光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2017-07-25 来源:浙江宁波中基国际招标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北仑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北仑区广播电视中心6讯道EFP制作设备系统及灯光设备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1189G-BL061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公告期限:2017年7月25日至 2017年8月1日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预算

6讯道EFP制作设备系统采购

1批

详见招标需求

380000.00元

灯光设备系统采购

1批

详见招标需求

630000.00元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 2017年8月1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 ;下午13:30-16:00 。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李小姐,0574-88090098。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七、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6000.00元,品目二:人民币12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4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7日14: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17日14:00时(时间)在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北仑区广播电视中心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太河路605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574-86782188

招标代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邬力、李艳、单琛耘、赵娜、杨未、徐梦蓉、王鸯鸯;

联系电话:0574-88090150、87423685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款项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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