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勉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智能卡口视频专线”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履约的供应商参�印�
一、采购项目:智能卡口视频专线
二、采购项目编号:勉政采MZC[2017]33号
三、采购人:勉县公安局
地址:勉县勉阳街道办民主街
联系人:刘虎 联系电话:0916-3292828
四、采购代理机构: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勉县勉阳街道办和平路东风转盘财政局六楼606室
联系人:王玮华 联系电话:0916-8652010
五、采购内容概述:租用通信运营商的157条100兆光纤线路,租期一年。详见询价文件。
项目概算:财政资金23.5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及询价时须携带的相关证件(原件)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截止询价日期前三个月的供应商为被委托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会议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截止询价日期前三个月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供应商为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的则提供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及截止询价日期前三个月由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4、询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七、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工作时间)。
2、获取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时须提交的资料
3-1 单位介绍信一式两份(请按本公告下方提供格式填写)
3-2 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获取文件人指定邮箱。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9:00。
2、询价时间:2017年8月3日9:00。
3、询价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勉县财政局六楼605室)。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6日
单位介绍信
致: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兹有我单位人员凭此介绍信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你处获取采购文件,请予以受理:
采购文件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文件获取人姓名:
文件获取人身份证号:
文件获取人联系电话:
文件获取人邮箱:
单位公章加盖处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中心受理章加盖处
备注:介绍信一式两份,供应商、采购中心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