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更正内容:
编号鼎丽庆2017022号的庆元县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建设采购项目因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部分内容需要更正,现将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1、 原磋商文件第49页 7、投标产品的信誉、知名度、市场形象等情况的综合评价(8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兼容性、可靠性,结合投标产品(无线网关、流量计、硬盘录像机、摄像机、交换机等)的品牌信誉、知名度、市场形象及占有率等由专家综合评定后给分8-3分。改为 7、投标产品的信誉、知名度、市场形象等情况的综合评价(8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兼容性、可靠性,结合投标产品(高清简约庭审主机、智能音频处理器等)的品牌信誉、知名度、市场形象及占有率等由专家综合评定后给分8-3分。
2、原磋商文件第49页8、产品的质量(5分)。投标时能提供无线网关、流量计、硬盘录像机、摄像机、交换机等产品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CE认证证书等,每提供1份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改为8、产品的质量(5分)。投标时能提供高清简约庭审主机、智能音频处理器等等产品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等,每提供1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二、注意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内容有矛盾的,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该更正公告未涉及到的内容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庆元县人民法院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