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陵县人民法院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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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03日 11: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7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7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晨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无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南陵县人民法院 |
南陵县人民法院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二次招标)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将原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现修改为“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复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与本条款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
本项目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10日17:00。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17年08月11日10:30”现调整为“2017年08月29日10: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上午十点。”
本项目其它要求不变。
南陵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