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外国语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外国语大学卓越学院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卓越学院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TC17A2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资办设备科
项目联系电话:021-353726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
联系方式:国资办设备科 86-21-35372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玮 021-2606527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外国语大学卓越学院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至少支持1路立体声音频输出,与HDMI输出音频保持相同;(详见第三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单位必须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投标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4)投标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知名度,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经营资格、资质;(5)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其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的授权代理商(若为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6)投标人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承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7)近三年内,投标人须具有三个及以上类似设备安装实施项目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设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超过预算控制价格作废标处理。(11)已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4日 14:09 至 2017年08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4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